新冠疫情的全球流行對世界各國的經濟運行造成顯著負面影響,貿易作為經濟活動的關鍵環節,也經歷了嚴重沖擊。原材料和中間品進口受到強烈沖擊,經貿合作人員往來趨于停滯,各類展會、洽談會推遲或取消,企業獲取訂單的傳統方式失靈……種種困境使得依賴線下渠道進行的傳統貿易在疫情之下寸步難行。
浙江大學教授馬述忠認為全球貿易電商化成為了國際貿易的顯著特征,疫情后全球貿易電商化會趨于常態化,原因在于:第一,貿易電商化保證了交易過程的虛擬化進行。電商交易的詢盤、磋商、合同訂立、支付結算等環節均通過互聯網平臺完成,有效減少了交易雙方的線下接觸頻率,降低疫情傳播風險的同時,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商務活動的正常開展。第二,貿易電商化擴大了交易主體的普惠化范圍。疫情之下,依靠傳統貿易模式根本無法開展活動的中小企業仍可借助數字化平臺參與國際貿易,為平穩度過危機提供了可能。第三,貿易電商化發揮了平臺企業的生態化功能。平臺企業能夠有效聯結政府、采購商、供應商、第三方服務提供商等各方力量,號召大家群策群力、共同抗疫,有效減少了疫情對于以平臺為核心的數字貿易生態圈的沖擊。第四,貿易電商化促進了電商企業的集約化生產。電商企業可充分利用平臺上積累的數據進行分析和預判,及時掌握疫情下各國市場的動態變化,進而合理規劃自身生產經營行為,提高生產效率。第五,貿易電商化推動了傳統企業的數字化轉型。疫情的沖擊迫使眾多傳統貿易企業從線下轉至線上,開始借助平臺上的數字化工具和手段開展商業活動,客觀上促進了傳統企業的數字化轉型。
那么,如何推動我國全球貿易電商化呢?馬述忠教授認為,從政府角度講,需要盡量創造電商交易的外部條件,保障市場環境。第一,在國際合作方面,我國要與各貿易伙伴國在疫情防控、貿易政策等方面保持密切溝通,本著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的理念與各國加強合作,助力全球抗疫,以各國政府向我國采購醫療防護物資、生活必需品等為突破口,從海、陸、空多層次打開物流通關渠道。第二,在市場激勵方面,從供給端出發,政府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企業稅收政策、優化稅收征管方式、改進征信管理體制,多維度緩解疫情下的企業壓力;從需求端出發,政府可以出臺消費激勵措施,從消費網絡、消費能力、消費環境等多個方面促進消費擴容提質,挖掘消費潛力。第三,在基礎設施方面,政府應加快數字關境建設與應用,開辟有關抗疫物資檢疫的特殊通道,提升通關效率;鼓勵技術服務企業加強技術開發和應用,為缺乏線上辦公條件的企業提供服務;同時,支持建設無人揀貨中心、無人倉庫、無人機送貨系統等智能物流設施,提升供應鏈智能化水平。
從平臺角度講,需要充分發揮電商平臺的線上優勢,促進供需匹配。第一,在海外宣傳方面,一方面,平臺應利用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同步進行宣傳,特別是發布站外廣告,恢復國外消費者的信心;另一方面,平臺可以使用社交媒體進行網絡營銷,開發優秀的營銷內容,拉動海外消費需求。第二,在營銷場景方面,平臺應積極搭建線上展會、線上購物節、分品類的營銷版塊等營銷場景,特別是開辟抗疫物資的專屬營銷場景,通過統一的線上平臺匹配來自全球各地的供需信息,整合全球供應鏈。第三,在數據運用方面,要以后臺積累的訂單數據、物流數據等為基礎,結合宏觀方面各國的疫情動態信息,運用5G、人工智能、數字監控等技術,對國內市場的供給信息和海外市場的需求信息進行預判和分析,盡可能為相關企業提供參考,提升資源配置效率。第四,在履約保障方面,一方面,應疫情防控要求,要聯合外貿綜合服務企業探索開展無人配送、無接觸服務等形式,并基于后臺信息合理規劃物流線路,盡量縮短物流配送時間;另一方面,對于受疫情沖擊嚴重的中小企業要給予一定的信貸支持,緩解其資金壓力,提升中小企業危機沖擊下的履約能力。
從企業角度講,需要及時轉變生產經營的思路方法,維持正常運轉。第一,要轉變經營策略。一方面,世界范圍各國對抗疫物資的需求急劇攀升,電商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條件開展抗疫物資方面的經營活動,增加企業收入;另一方面,跨境電商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暫時轉攻國內市場,通過開拓國內市場盡可能減少疫情對企業的負面沖擊。第二,要注重協同辦公。一方面,企業要保持與供應鏈環節上的企業密切聯系,特別是聯合平臺做好協同服務;另一方面,可以利用第三方服務商提供的線上化工具提高遠程在線辦公水平,破解疫情下工作人員在工作地點、工作時間方面的困難。第三,要做好引流服務。疫情的沖擊是短期的,在這期間,企業要借助數字化工具和手段做好引流服務,培育客戶資源、持續開拓市場,待疫情過后,消費將大幅反彈,則可利用先前的引流優勢迅速實現利潤回升。第四,要發展海外倉模式。疫情所導致的物流費用高、物流效率低等問題嚴重限制了跨境交易的開展,企業可以通過發展海外倉模式盡量減少國際直郵頻率,以降低物流不暢帶來的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