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2014年度全市環境保護綜合治理工作任務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博山環保分局將轄區耐火材料企業作為今年下半年環保治理的重點,對博山區20余家耐材環境治理現狀實施了詳細的調查摸...
按照《2014年度全市環境保護綜合治理工作任務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博山環保分局將轄區耐火材料企業作為今年下半年環保治理的重點,對博山區20余家耐材環境治理現狀實施了詳細的調查摸底,并對博山區耐火材料企業實施環境綜合整治。此次整治依照淄博市《耐火材料企業環保治理規范》要求執行,重點對原料存儲、煤氣站管理、窯爐脫硫和煙塵粉塵治理等環節實施重點整治和完善。
對以天然氣為能源的生產企業,不得擅自停用天然氣清潔能源。如因特殊原因或正當理由確需變更能源結構的,需報環保部門,經研究同意后方可實施能源結構變更。
對以煤氣為能源的生產企業,要求重點做好煤氣站、窯爐的整治和管理。煤氣站做好酚水、焦油等危險廢物的管理,做好相關轉移記錄和臺賬,酚水池、焦油池要做好防溢、防滲等保護措施,杜絕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窯尾要做好脫硫、除塵治理工作,采用雙堿法措施實施脫硫的窯爐,杜絕窯爐私自建設旁路,未經治理直排環境。對以直燃煤為能源的企業或窯爐無脫硫、除塵設施,破損、混料等環節無除塵設施的企業要立即實施停產治理,待治理完善后報博山環保分局,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此次治理時限為10月31日前,11月15日前治理驗收監測,對治理后污染物排放仍不達標的企業,11月30日前將聯合有關部門全部實施關停。對目前停產的耐火材料企業,要上報承諾書,杜絕私自生產,偷排偷放。對工作進展緩慢、整治不力、環保治理設施運行不規范,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企業實施頂格處罰,并約談企業法人,同時將企業信息列入“環保黑名單”,停辦銀行貸款、生產許可證、體系認證等所有與環保有關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