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2月2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5年第39號公告(以下簡稱“39號文”),決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加快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業界呼吁已久的綠色債券終于問世...
2015年12月22日,由中國人民銀行發布2015年第39號公告(以下簡稱“39號文”),決定在銀行間債券市場推出綠色金融債券,加快綠色金融體系建設。業界呼吁已久的綠色債券終于問世。所謂綠色金融債券,是指金融機構法人(開發性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及其他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依法發行的、募集資金用于支持綠色產業并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而“39號文”附件中詳細列舉了綠色債券支持項目。據了解,這份由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編制的目錄,將綠色債券支持項目劃分為節能、污染防治、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清潔交通、清潔能源、生態保護和適應氣候變化等6個一級分類。
對此,晶科能源副總裁錢晶表示,“39號文的發布表明國家對新能源的支持正從單純的政策鼓勵,逐漸轉變為涵蓋金融的全方面的鼓勵與支持”。
深圳市普樂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劉楊說,“過去建設光伏電站很難從銀行拿到貸款,即便那些拿到貸款的,也幾乎都是靠光伏電站以外的資產做抵押,或者以公司本身的信用做擔保。而39號文為銀行給這些新興行業發放貸款提供了風險轉移方式;更關鍵的是,對這些資產的評估有了標準。這將有效提升銀行給予綠色產業貸款的積極性”。
全面支持綠色產業
“39號文”的發布旨在加快建設生態文明,引導金融機構服務綠色發展,推動經濟結構轉型升級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細節上,除上文提及的“39號文”附件中的6個一級分類外,其項下還劃分了工業節能、可持續建筑、能源管理中心、具有節能效益的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污染防治、環境修復工程、煤炭清潔利用、節水及非常規水源利用、尾礦伴生礦再開發及綜合利用、工業固廢廢氣廢液回收和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加工及循環利用、機電產品再制造、生物質資源回收利用、鐵路交通、城市軌道交通、城鄉公路運輸公共客運、水路交通、清潔燃油、新能源汽車、交通領域互聯網應用、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智能電網及能源互聯網、分布式能源、太陽能熱利用、水力發電、其他新能源利用、自然生態保護及旅游資源保護性開發等28個二級分類,以及更為詳細的35個三級分類。
以“39號文”一級分類———清潔能源為例,其項下分別列入了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智能電網及能源互聯網、分布式能源、太陽能熱利用、水力發電、其他新能源利用等7個二級分類。
“陽光貸+39號文”力挺光伏發電
據劉楊介紹,過去,投資人很難從銀行獲取建設光伏項目的貸款,所以更多的項目需要通過融資租賃、信托、互聯網金融等渠道解決,這意味著投資人要付出比拿銀行貸款更高的成本。但39號文發布后,銀行對待光伏乃至目錄中所有的綠色項目的態度或許會很快轉變。更多的光伏項目可能以基準利率上浮15%的成本獲取貸款。此前,業界最低的貸款成本是基準利率下浮5%~10%,最高的則可達到基準利率上浮30%。
“在光伏金融成熟的國家、地區,銀行提供項目融資都要看項目使用的產品,什么品牌,什么效率,什么長期性能等關鍵參數。因為,這決定了未來電站長期的發電量,而發電量直接影響電站收益。”錢晶認為,“這樣的標準出臺,說明我們的銀行業開始真正關注光伏。以晶科為例,在全球,晶科被85家知名銀行列為可提供授信的企業,其看重的就是我們組件長期穩定的高發電效率和低衰減性能。晶科實際出貨的多晶組件平均光電效率超過16%,最高達16.5%以上,一年內衰減1.5%左右,之后年衰減在0.4%左右”。
值得一提的是,不久前上海市發改委聯合上海市財政局下發《關于開展分布式光伏“陽光貸”有關工作的通知》。該通知明確可給予有意投資建設分布式項目且注冊在上海的中小企業70%的貸款,貸款期限分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企業可自由選擇。而“陽光貸”在貸款利率方面則給予了基準利率最高浮動不超過15%,擔保公司按照1%的年費率收取擔保費的優惠。
錢晶表示,“相比于目前市場上常見的融資租賃模式,有了‘陽光貸’,分布式光伏項目的融資,成本可以降低20%~30%左右。”
而此番,“39號文”也明確指出了對區域能源站、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等分布式能源設施建設運營以及分布式能源接入及峰谷調節系統、分布式電力交易平臺等能源管理系統建設運營的支持,要求設施能效達到國家分布式能源相關能效標準準入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