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人民日報》一則關于降低企業成本的文章中提到,企業只要裝了變壓器,即使不用電,也需要長期繳納相當數額的基礎電費。針對這一問題,國家發改委在上月底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做出了反饋...
前不久,《人民日報》一則關于降低企業成本的文章中提到,企業只要裝了變壓器,即使不用電,也需要長期繳納相當數額的基礎電費。針對這一問題,國家發改委在上月底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做出了反饋,稱現行供電營業規則將進行調整。基本思路是,要放寬基本電費變更周期的規定,并取消對暫停用電次數的限制。
7月11日,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消息稱,《關于完善兩部制電價用戶基本電價執行方式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已于近日發布。
這份《通知》帶來的最大變化是,將原來每年調整一次的基本電價計費方式改為每個季度調整一次,同時將最大需量核定值變更周期從現行按半年調整改為按月調整,電力用戶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選擇對其最有利的計費方式。
據悉,上述政策有利于降低全國約60萬戶大工業企業基本電費負擔。
企業基本電費負擔問題凸顯
在經濟運行承壓的今天,企業利潤不再高歌猛進,企業對于成本的敏感程度也在逐步提高。
去年底召開的經濟工作會議確定,2016年的五大經濟工作任務之一就是降低企業成本。《人民日報》就降成本的實際效果進行調查,發現被調查的企業反映最不滿意的是“變壓器基本電費”制度。企業只要裝了變壓器,即使不用電,也要長期繳納不低的費用,這筆費用就是兩部制電價中的基本電費。
國家發改委文章介紹,基本電價是供電成本的固定費用,與用戶某時刻是否用電、用電多少沒有直接關系,但與用戶的用電容量或最大需量相關。
一位國家電網的工作人員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供電公司收取這一費用,主要是因為線路和變壓器的安裝和維護。
“即使你不用電,這部分費用也是產生的。就好像賣菜的,就算沒人買西紅柿,也一樣要進貨,賣不出去的這部分的成本也還是由消費者來承擔。”上述工作人員說。
對于這一問題,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巡視員張滿英解釋說,反映基本電費高的問題,可以算一個簡單的基本賬,作為大工業用戶來講,一般都要專門配備的供電設施,在基本電費一定的情況下,因為大工業是在高電壓等級,用電量大,所以分攤到單位產品的基本電費相對是少的,所以是比較經濟的。
還有一種情況,就和當今的宏觀經濟走勢分不開了。“現在市場發生了一些變化,以前適銷對路的、生產狀況比較好的,”張滿英解釋說,“現在可能出現了停產、半停產,基本電費分攤到停產、半停產的產品中的電費就上升了,所以企業有這個反映是正常的、合理的。”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介紹,容量電價按照用戶的最大需量,或者變壓器的最大容量計算,而最大用量可能只是在歷史上出現過很短的時間。
“從這個角度看基本電價確實不太合理。”韓曉平表示,在經濟形勢較好時,企業滿負荷運營,這個問題并不大,可是現在要去產能,部分企業的產量有所下降,基本電價的問題就凸顯出來了。
計費方式變更周期由年改為季
國家發改委在7月11日發布的文章認為,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部分企業無法滿負荷用電的情況下,用電企業因向電網企業申請減容、暫停或申請調整基本電價計費方式周期長、限制多,用電負擔凸顯。
本次發布的《通知》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在此之前,大工業用戶每年只有一次申請調整變更基本電價的機會。
也就是說,即使企業在一年之中的用電情況發生了變化,也只能在一年結束后再做調整。
《通知》確定,將基本電價計費方式變更周期由按年調整,改為按季調整。此外,電力用戶選擇按最大需量方式計收基本電費的,最大需量核定值變更周期從現行按半年調整改為按月調整,電力用戶可根據企業實際需要選擇對其最有利的計費方式。
不過,“去產能”是今年經濟工作的首要任務,許多身處產能過剩行業的企業或在削減產能,或暫停生產。在這樣的情況下,需要的時候開工,不需要的時候停工,成了不少企業的常態。
有企業在調查中反映,由于每年只有兩次報停權限,其它不用電的時候,只能白白交數百萬元變壓器基本電費。
《通知》同時規定,取消企業暫停用電申請次數限制,取消減容期限以及新裝、增容用戶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減容或暫停用電的規定,減容(暫停)設備自設備加封之日起,減容(暫停)部分免收基本電費。
發改委相關人士介紹,上述政策的實施,將有利于降低全國約60萬戶大工業企業基本電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