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導讀10月13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該“26條”提出進一步開放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配售電、國防科技等領域,市場準
導讀10月13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該“26條”提出進一步開放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配售電、國防科技等領域,市場準入對各類投資主體要一視同仁,鼓勵民間投資進入。還提出依法依規加快民營銀行審批,在條件成熟時,研究放寬村鎮銀行“一縣一機構”的限制;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償還欠款計劃”。
10月13日,國家發改委公布《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從促進投資增長、改善金融服務、落實完善相關財稅政策、降低企業成本、改進綜合管理服務措施、制定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等六個方面提出了26條具體措施。
該“26條”提出進一步開放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配售電、國防科技等領域,市場準入對各類投資主體要一視同仁,鼓勵民間投資進入。尤其是在醫療、養老、教育等社會服務領域,“26條”要求確保對各類投資主體一視同仁,完善已有的配套政策,出臺實質性措施。并推廣PPP模式,鼓勵民資進入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
此外,“26條”在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方面,提出了幾條具體措施。較為突出的是依法依規加快民營銀行審批,在條件成熟時,研究放寬村鎮銀行“一縣一機構”的限制;并提出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償還欠款計劃”。
浙江大學金融研究院教授金雪軍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對“26條”政策表示支持,他強調重點在于落實,“民營銀行、村鎮銀行、欠款計劃,這些都在過去政策的基礎上有明顯突破。”
進一步放開準入領域
“26條”提出,按照國務院兩個“36條”(2005年《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2010年《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一個“39條”(2014年《關于創新重點領域投融資機制鼓勵社會投資的指導意見》)要求,將進一步開放民用機場、基礎電信運營、油氣勘探開發、配售電、國防科技等領域,市場準入對各類投資主體要一視同仁,鼓勵民間投資進入。
此外提出,要確保對進入社會服務領域的各類投資主體一視同仁。在醫療、養老、教育等民生領域完善已有的配套政策,出臺實質性措施。重點解決民辦養老機構在設立許可、土地使用、醫保對接、金融支持、人才培養等方面的難題,民營醫院在職稱晉升、政府補貼、土地使用等方面的突出困難,民辦學校在辦學資格、職稱評定等方面的突出矛盾。
還提出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的政策措施。研究出臺相關行業、領域的PPP實施細則,切實解決民企與國企公平競爭問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強調要抓緊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
金雪軍指出,關鍵是民間投資者本身也要有一定資金實力,并且清楚這類投資有一定周期;政府則要在具體的審批等方面盡量給予企業便利,將企業的收益落實到位。
自今年3月以來,中國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速逐月下滑,一路從年初10.7%的最高點下滑至7月份的8.1%。民間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則自年初以來就呈現一路下行的局面,并在7月跌至2.1%的多年增速新低。
5月份,國務院派出的9個民間投資督查組已經陸續完成對全國18個省(區、市)為期10天的大督查,督查組在各地反饋的有關民間投資問題主要包括:融資難融資貴、準入門檻高、促民資政策落實不到位等。
督查中,很多民營企業家表示愿意參與基礎設施、社會事業、金融服務等領域的投資。但各種類型的“門”就立在那里,讓民企望而卻步。
一些大型民企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也曾指出,民企與國企的合作,也常因為股權占比、權力、責任等難以分清而“爛尾”。
實際上,PPP模式作用有限。據財政部PPP中心的數據顯示,截至5月12日,全國各地政府推出的PPP項目共有8043個,項目總金額達93103億元,真正落地的項目僅為22%。
“剛開始吸引民資進入,但項目開始產生收益后,又將民資踢出局,這種情況也不罕見。”一家民企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在中央反復強調下,近幾個月來,從中央到地方都出臺了一系列促進民間投資增長、去除投資門檻的新政。8月開始,從今年3月以來增速逐月下行的中國固定資產投資終于出現企穩跡象。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2016年1-8月份,中國固定資產投資(不含農戶)約36.63萬億元,同比名義增長8.1%,增速與1-7月份持平。從環比速度看,8月份固定資產投資增長0.58%,成為6月份以來環比增速最快的一個月。
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盛來運表示,8月投資企穩,其中基礎設施投資表現不錯。1-8月份基建投資增長19.7%,比1-7月份加快0.1個百分點。
地方政府要償還欠款
9月,中國制造業采購經理指數(PMI)為50.4%,與上月持平,繼續高于臨界點。意味著制造業PMI向好,國務院針對民間投資下滑的督導工作正在逐漸發揮作用。
然而,分企業規模看,大型企業PMI為52.6%,比上月上升0.8個百分點,持續高于臨界點;中型企業PMI為48.2%,低于上月0.7個百分點,仍位于臨界點以下;小型企業PMI為46.1%,比上月下降1.3個百分點,繼續位于收縮區間。
可見,當前穩增長政策主要著力于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對大型企業的拉動作用較為明顯,對中小企業的帶動作用較小,反映經濟增長主要由國企帶動,而民間投資偏弱。
根據此前國務院督查組督查的結果,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依然是突出的問題。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在走訪浙江一些民企時發現,對民企而言,轉型升級主要的難處是資金。
“銀行會根據企業規模排名,優先貸款給實力排名最靠前的企業,國家的產業基金、銀行貸款,都到不了我們這樣的小企業,民企的地位更是比不上國企。”一位民企經營者說。
針對這些問題,此次發改委“26條”中有9條旨在改善金融服務。較為突出的一條是,依法依規加快民營銀行審批,成熟一家設立一家,防止一哄而起。在條件成熟時,研究放寬村鎮銀行“一縣一機構”的限制。
去年5月,我國首批試點的5家民營銀行全部拿到“通行證”,分別是天津金城銀行、深圳微眾銀行、上海華瑞銀行、溫州民商銀行和浙江網商銀行。
此外,“26條”還提出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發揮作用,在業務范圍內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設立國家融資擔保基金,推進省級再擔保機構基本實現全覆蓋,以著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為導向,探索發展新型融資擔保行業。
還強調,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債券融資、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和再融資,積極推動私募股權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規范發展,積極穩妥發展“新三板”市場和區域性股權市場。
在降低企業成本方面,文件提出研究制定“地方政府償還欠款計劃”。對于依法依規應由地方政府償還拖欠企業的工程款、物資采購款、保證金等,督促地方政府制定分期還款計劃。
“地方政府償還欠款原本按照合同規定及時到位就行,但實際操作過程中,流程一般拖得比較久,現在政策進一步明確政府的職責。”金雪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