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國銀行“原油寶”產品“火”了。4月22日,其參與的紐約市場原油期貨5月合約-37.63美元/桶的結算價格被確認有效,給客戶帶來巨大損失,引發市場關注。
“本是‘隔岸觀火’,最后才發現燒的是自家。”上海一位“原油寶”投資者如此感嘆自己的心路歷程。據該投資者透露,他不僅損失6萬元本金,還倒欠銀行13萬元,是其投資生涯中最意想不到的遭遇。
很多投資者難以理解其中邏輯——就算原油比水還便宜,最后買來囤在那,虧是虧了點,也不能跌得一分不剩,甚至倒貼錢吧!
然而,那只是他們想象中的“原油寶”。因為,根據這款產品的規則,投資者在中國銀行交易的“原油寶”并不是作為“現貨”的一桶桶原油,而是一份投資者與中國銀行之間的合約。用法律術語來說,他們交易的不是“物”,而是交易了一份“權利和義務”。因此,投資者根本不可能通過中國銀行囤積實物原油,而是必須在每個合約的最后交易日前進行軋差結算或者移倉。
當然,作為一份“紙原油”,“原油寶”的一些規則投資者是理解的。上述投資者也表示,從產品本身來看,“原油寶”確實像期貨,但它沒有加杠桿,而是純粹的保證金交易,因此很多投資者認為更加安全。
真正讓“原油寶”備受指責的,是中國銀行在交易設計上的缺陷被極端行情無限放大了。最簡單的道理是,為防范期貨合約最后一個交易日發生非理性波動風險,各大平臺的最后交易日都設置在國際期貨合約到期前一周或10天左右。比如和中國銀行同類型的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分別在4月14日和15日基本完成換月,從而“躲過一劫”。而中行卻將倉單留到最后,沒有完成盤中換月,最終被“穿倉”。
一位法律界人士也表示,移倉時間的選擇,是本次“原油寶”事件中,中國銀行犯下的最不可思議的錯誤。理論上,一個主力合約在臨近交割日時持倉量會急劇減少,從而導致流動性危機,這是一個入門級期貨交易者都知道的事情,卻被忽視并造成巨大損失。因此,該人士認為,“原油寶”產品因設計缺陷導致的額外風險,不應該由普通投資者承擔。
實際上,拋去復雜的產品設計和交易規則不談,中國銀行此次“翻船”,還暴露出投資業內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中國市場缺乏對投資者的風險教育。
中國銀行推出“原油寶”產品,雖然不帶杠桿,看起來很安全,但實際上國際原油價格波動巨大,已經超越銀行對客戶的風險等級要求。可是,即便如此,中國銀行依然將其與一些理財產品混在一起銷售,已經涉嫌違規向不符合風險等級要求的客戶開放買賣金融產品。
然而,中國銀行雖有問題,但投資者同樣要為自己的投機沖動買單。4月以來,大量中國投資者涌入國際原油期貨市場“抄底”,而這些突擊入場的投資者,對期貨市場的了解知之甚少,唯一的投機依據就是原油價格“不可能再跌了”。然而,市場很快給他們上了一課。
當然,我們希望此次事件暴露出的漏洞會被及時堵上,更多投資者也能引以為戒。否則,“原油寶”式的“黑天鵝”可能還會飛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