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環保部周二發布通知,將下放25項基礎設施類以及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而對“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項目將繼續嚴格環評審批。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
環保部周二發布通知,將下放25項基礎設施類以及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而對“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項目將繼續嚴格環評審批。環保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向媒體通報,為充分發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在優化經濟發展、改善環境質量、預防污染和生態破壞方面的作用,環保部日前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公告2013年第73號》,下放部分項目環評審批權限,同時還配套印發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下稱《指南》)和《關于切實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兩個文件,旨在加大環評政府信息公開、強化環評事中事后監管。
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在12月8日召開的2013中國環保上市公司領袖峰會上就曾透露,環保部已經就取消環境保護設施環評審批事項做好全面準備,將擇時實施。
根據環保部下發的公報等3個文件,此次下放環評審批權限的建設項目共25項,主要是基礎設施類和環境影響較小的項目,如分布式燃氣發電、城市快速軌道交通、擴建民用機場、抽水蓄能電站等項目,這些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下放后,將有利于調動地方積極性,縮短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
上述負責人指出,環保部將繼續嚴格跨區域流域、環境影響重大、敏感復雜建設項目的環評管理,保留這些項目的環評審批權限。這些項目既包括“兩高一資”和產能過剩的燃煤火電、鋼鐵、電解鋁項目,存在較大環境風險的核與輻射項目,對生態影響突出的水電、有色礦山開發、千噸級以上通航建筑物內河航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內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旅游開發和資源保護項目等,也包括涉及重金屬排放的新建和擴建銅、鉛、鋅冶煉項目,以及鉻鹽、氰化物生產項目等。
與此同時,環保部目前正在研究修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合理調整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和登記表編制范圍,簡化、減少部分環評審批項目,并將對環境影響小、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建設項目審批方式進行調整。
《指南》則旨在推進環評公眾參與,促進環評管理民主決策。《指南》從四個方面加大了環評信息公開力度:一是公開環評報告書(表)全本,使公眾能夠獲得環評文件(除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事項外)的全部信息,有利于在項目審查過程中更充分地征求公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
二是公開政府承諾文件。將地方政府在環評中做出的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環境保護措施的承諾文件全文公開,使公眾能夠對政府兌現承諾情況實施社會監督,更好地約束政府履行職責。
三是公開批準和不予批準環評文件的全文。方便公眾獲取環保部門做出的審批決定的詳細信息,有利于公眾監督環保部門依法、科學、公開、廉潔、高效地履行環評審批職責。
四是公開環評機構和從業人員誠信信息。包括資質受理、審查、批準全過程公開;所有環評機構基本情況、主要業績、技術人員、誠信紀錄全部公開;對違規環評機構及人員的處理信息全部公開;同時要求省級環保部門公開對環評機構的年度考核結果,鼓勵公眾對環評機構違規行為進行舉報、對環保部門資質管理進行監督。
針對環評違法違規行為,《通知》則作出了具體的處罰安排。《通知》明確指出,對環評從業機構和人員弄虛作假的行為實行“零容忍”,一經發現立即吊銷資質;對建設項目未批已建成、未驗已正式投產等突出違法行為提出“雙移送”措施,除依法查處建設項目違法行為外,同時對其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相關責任人員,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