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及時調整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簡政放權,發揮地方作用;適當降低產業準入門檻,鼓勵有條件、有實力的企業進入電動汽車生產領域。”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工業和...
“及時調整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簡政放權,發揮地方作用;適當降低產業準入門檻,鼓勵有條件、有實力的企業進入電動汽車生產領域。”
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張震宇
在我國環保壓力持續增大的背景下,新能源成為今年兩會關注的熱點之一。全國政協委員、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副廳長張震宇在接受《中國電子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希望我國進一步加快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有20多個省份宣布打造電動汽車產業基地,40多個城市將其列入重點發展產業,各地發展電動汽車的熱情空前高漲。我國電動汽車經過10多年的研究開發和示范運行,基本具備了產業化發展基礎。不過,在張震宇看來,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界還有很多功課要做。
兩大矛盾掣肘產業發展
擁有資質的企業不生產,想生產的企業無資質。
張震宇在河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分管科技處和裝備工業處,而電動汽車恰恰是科技和裝備工業兩者技術結合的代表。在該領域,張震宇頗有發言權,并向記者列出了掣肘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的兩大突出矛盾。
“政府認可的與群眾需求的并不一致!”張震宇強調。這一觀點在整個采訪中令記者印象深刻。在他看來,從目前電動汽車產業發展方面來看,政府助推的電動汽車,群眾認為價位高;群眾需要的電動汽車,政府并沒有很好地支持。“比如低速電動汽車,由于物美價廉,使用方便,深受三線、四線城市和廣大農村群眾的青睞。但是,由于產業政策等因素的限制,大多數生產企業沒有生產資質,生產出來的低速電動汽車上不了公告和牌照,群眾購買的電動汽車不允許上路行駛。”
“擁有資質的企業不生產,想生產的企業無資質。”目前,我國電動汽車上公告的車型雖然很多,但是真正批量生產和上路行駛的電動汽車數量卻很少,成熟的車型更少。真正想從事電動汽車生產的企業,由于產業政策等因素的影響進不到該領域。
張震宇還表示,我國目前示范運營考評機制乏力,第一批“十城千輛”示范城市的運營效果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政策實施不力,考評機制不完善,責任主體不明確。當然,在我國電動汽車產業中,目前關鍵技術亟待突破是眾所周知的事實。“新能源汽車整車和部分核心零部件關鍵技術尚未突破,產品成本高,社會配套體系不完善,產業化和市場化發展受到制約。”
精確定位發展路線
根據群眾需求細分市場,支持發展低速電動汽車。
推進電動汽車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是解決能源和環境雙重壓力的最好辦法。張震宇建議,我國應以美國“特斯拉現象”為啟示,及時調整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發展政策,簡政放權,發揮地方作用;適當降低產業準入門檻,鼓勵有條件、有實力的企業進入電動汽車生產領域,促使我國電動汽車產業形成“百家爭鳴”的良好競爭局面。
那么,政策制定后又該如何更好地落地?張震宇建議,我國應該精確定位電動汽車產業發展路線。對于“精確”的理解,他認為,就是堅持以人為本,細分市場,造出適合群眾出行的電動汽車。以“群眾有需求的,才有市場”為指導,根據行車里程和群眾需求細分市場,短途交通適宜發展小型低速電動汽車,長途交通發展高速電動轎車等;一線、二線城市的群眾收入較高,適合發展高端、高速電動汽車;三線、四線城市、廣大農村市場,支持發展低速電動汽車,滿足群眾需求。
最后,張震宇還表示,提高技術研發水平、完善示范運營考評規則也是促進產業發展的關鍵。“我國需要進一步加大電動汽車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支持力度,鼓勵更多有實力、有技術的企業和研發機構進入電動汽車產業發展領域,不斷提升我國電動汽車技術研發水平。另外,出臺更加細致、更加嚴格的示范運營考評規則,明確落實責任,保證示范運營效果,解決好部分示范運營城市示范運營工作推進較慢,效果不佳,城市環境污染大,群眾不滿意的問題。”張震宇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