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強調,2015年底前要落實網格監管,做到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有關負責人日前...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的《關于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強調,2015年底前要落實網格監管,做到不留監管死角、不存執法盲區,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環境保護部環境監察局有關負責人日前解讀時指出,要利用限產限排、停產整治、停業關閉、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行政手段,及實行“黑名單”向社會公開等市場手段合力打擊違法。 政策呈現五大亮點
上述負責人解讀政策亮點時指出,《通知》表明要嚴格依法保護環境,推進監管執法全覆蓋,有效解決了環境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管執法缺位問題。要求加快完善環境法律法規標準,提高重點行業準入門檻。全面實施行政執法與司法聯動,實現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無縫銜接。
對各類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加大懲治力度,堅決糾正執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問題。嚴厲處罰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五類惡意違法行為,將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開。2016年底前完成清理整改任務。
積極推行陽光執法,嚴格規范和約束執法行為,堅決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問題。推進執法信息公開,完善國家環境監察制度,強化監管責任追究,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建立倒查機制。
明確各方職責任務,營造良好執法環境,有效解決職責不清、責任不明和地方保護問題。明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環境監管執法中的責任,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推進重點排污單位公開環境信息。
增強基層監管力量,提升環境監管執法能力,加快解決環境監管執法隊伍基礎差、能力弱等問題。加強業務培訓和職業操守教育,推進環境監察機構標準化建設,環境監管執法經費納入同級財政全額保障范圍。
對典型違法剛性要求
為有效遏制當前環境違法行為高發、頻發態勢,《通知》要求鐵拳鐵規治污,敢于執法、勇于執法,加大懲戒力度。
一是開展環境保護大檢查。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各類工業園區和排放有毒有害廢水、廢氣或產生處置危險廢物的重點工礦企業履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進行大檢查,及時登記造冊,完善“一廠一檔”。對檢查出的各類環境問題及環境違法行為,督促完成污染治理,消除監管盲點。
二是運用綜合手段加大懲治力度。要求利用限產限排、停產整治、停業關閉等行政手段;實行“黑名單”向社會公開等市場手段;對涉嫌環境犯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力求形成合力、綜合治理,保持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高壓態勢。
三是明確對典型環境違法行為的剛性要求。明確四個一律,即:對涉嫌犯罪的,一律迅速移送司法機關;對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越權審批但尚未開工建設的,一律不得開工;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的,資源開發以采代探的,一律停止建設或依法依規予以取締;環保設施和措施落實不到位擅自投產或使用的建設項目,一律責令限期整改。
四是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推進執法信息公開,要求重點排污單位如實向社會公開其污染物排放狀況和防治污染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發揮環保舉報熱線和網絡平臺作用,使違法者處于公眾的監督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