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三門峽明珠電冶有限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生產實際,對公司原有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制定了新的《明珠電冶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
近日,三門峽明珠電冶有限公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生產實際,對公司原有的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作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制定了新的《明珠電冶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保障員工的安全和健康。新辦法中針對明珠電冶公司地處山巒峽谷,坡陡彎急的自然環境,以及金屬冶煉的企業工作性質,充分考慮防護用品的選購范圍、使用特質。對防護用品的發放對象、發放標準、范圍和使用期限,以及防護用品的分類進行了重新規定,并進一步細化了設備更新改造、大修維護項目和防汛等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等管理制度。
明珠電冶公司辦公室負責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管理工作,對所需勞動防護用品的品牌、規格、價格、數量、質量和發放實行統一管理,并保障跟隨人員崗位變動情況對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進行及時調整。由公司綜合服務中心負責勞動防護用品采購、保管、發放等工作,辦公室負責監督檢查,確保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工作落實到位。
明珠電冶通訊員:王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