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下稱“報告”)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該報告指出,依法推進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斷加大,但我國結構性污染問題較為突出。
2017年底,“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目標任務圓滿收官之后,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都強調要打贏藍天保衛戰。如今,新一輪的行動計劃正式出臺。
7月3日,國務院印發了《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下稱《行動計劃》 ),明確了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總體思路、基本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提出了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時間表和路線圖。《行動計劃》指出,今后三年,將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為重點,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強化區域聯防聯控,狠抓秋冬季污染防治。
國家城市環境污染控制技術研究中心研究員彭應登在接受時代周報記者采訪時認為,針對當前我國結構性污染較為突出的問題,《行動計劃》提出要大力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這四個結構要同步進行,只調整一個結構不能根本改變問題。”彭應登強調說,如果分輕重緩急的話,首要的是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其次才是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調整運輸結構和用地結構影響更深遠、難度也更大,是一個長期的過程。相對來說,能源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起來見效更快,環境治理的效果立竿見影。”
提高電力用煤比例
《行動計劃》提出了“四個明顯”的總目標,即經過三年努力,進一步明顯降低PM2.5濃度,明顯減少重污染天數,明顯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明顯增強人民的藍天幸福感。
具體指標是,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分別比2015年下降15%以上;PM2.5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濃度比2015年下降18%以上,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達到8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
要實現上述目標,加快調整能源結構是重要舉措之一。目前,我國能源結構以煤為主,清潔化利用水平仍偏低。根據國家統計局今年2月發布的《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17年全年能源消費總量44.9億噸標準煤,比上年增長2.9%。其中,煤炭消費量占能源消費總量的60.4%,遠高于30%的世界煤炭平均水平,而天然氣、水電、核電、風電等清潔能源消費量僅占總量的20.8%。《行動計劃》提出,重點削減非電力用煤,提高電力用煤比例,2020年全國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達到55%以上。
多位業內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由于電力用煤的燃煤效率和污染排放控制水平較高,對環境的污染比非電力用煤少得多。長期以來,全國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在50%左右。
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專職副理事長王志軒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行動計劃》提高電力用煤比例,但并不意味著整體的用煤總量將提高,而是把非電力用煤轉化為電力用煤。“對燃煤電廠來說,現有的生產能力完全可以應付新增加的電力用煤。”華北電力大學教授曾鳴也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我國電廠的效率和對環境的影響已經達到國際領先水平的行列,因此增加電力用煤對各個城市來說不會有影響,只是增加火電發電量。
相比之下,發達國家電力用煤的比例更高。“美國95%左右的煤炭都用于發電。”王志軒表示,中國的煤炭除了作為能源使用以外,還有很大一部分是作為原料,比如煉鋼。而發達國家鋼鐵產量較少,一些化工產品用石油就可以完成。因此,中國的電力用煤比例暫時不太可能像發達國家那樣高。
在調整煤炭使用比例的同時,《行動計劃》重申了2020年全國煤炭占能源消費總量比重下降到58%以下的“十三五”規劃目標,并提出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東、河南五省市煤炭消費總量比2015年下降10%,長三角地區下降5%,汾渭平原實現負增長。
此外,《行動計劃》還提出,將實施重大專項行動,包括開展重點區域秋冬季攻堅行動、打好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開展工業爐窯治理專項行動、實施VOCs專項整治方案等。
目前,生態環境部已經啟動了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將從2018年6月11日持續到2019年4月28日,共動用約1.8萬人(次),對京津冀及周邊、長三角、汾渭平原三大重點區域進行強化督查。與去年相比,時間更長、參與的人(次)更多。
不再局限于“煤改氣”
除了推進煤炭集中使用,提高電力用煤比例,散煤治理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另一大“法寶”。
“去年冬季北京市PM2.5濃度大幅降低,根據專家團隊的測算結果,散煤治理貢獻率達40%左右。”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院長、中國工程院院士王金南在答記者問時表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地區散煤消費約6000萬噸,1噸散煤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是1噸電煤的10–15倍。
根據報告,目前山西省散煤年消費量2000余萬噸,存在“散煤替代進展緩慢、潔凈焦不合格”等問題;陜西省關中地區每年散煤燃燒量達2000萬噸以上,城市老舊小區、棚戶區、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散煤燃燒大量存在,相關治理工作尚未有效開展。
環保組織中國綠發會副秘書長馬勇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散煤分布范圍廣,且主要使用的群體是普通居民,治理起來存在一定難度。以汾渭平原為例,今年汾渭平原取代珠三角地區,成為環境污染三大重點防控區域之一,“汾渭平原的煤炭企業相對比較多,取材比較方便,而且價格相對便宜,散煤的問題比較突出”。
為了有效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行動計劃》提出,集中資源推進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等區域散煤治理。2020年采暖季前,在保障能源供應的前提下,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區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
早在今年2月,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干杰就在2018年全國環保工作會議上表示,2018年北方地區清潔能源改造工作預計將完成煤改氣、煤改電400萬戶,加快淘汰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
2017年采暖季期間,京津冀及其周邊地區已經開始推行大規模的“煤改氣”工程。但因為河北、山西、陜西等多個省份出現天然氣供應不足、煤氣管道鋪設跟不上等情況,導致部分群眾受凍。去年12月4日,原環保部向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26”城市下發特急文件,暫緩推進“煤改氣”。
如何做好清潔取暖,同時保障群眾溫暖過冬?在技術路線上,《行動計劃》提出,堅持從實際出發,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各地因地制宜選擇采取多樣化清潔取暖方式,不局限于“煤改氣”,減輕氣源保障壓力。
彭應登告訴時代周報記者,做好清潔能源使用方面的因地制宜:第一,要根據某個地方可提供的清潔能源的來源、可獲得的條件,進行優化和選擇;第二,要擴展清潔能源的來源。在清潔能源的結構里面,不只是電和氣,還有地熱資源。“雄安地區的雄縣地熱資源比較豐富,在當地就應該多使用地熱能源,把節省下來的電和氣用在其他更需要的地方。在極個別地方,還可以利用太陽能進行輔助。只有把清潔能源的選擇范圍擴大,才能提高清潔能源使用的可靠性。”彭應登說道。
為防止出現“氣荒”,在天然氣供給方面,《行動計劃》要求,抓好天然氣產供儲銷體系建設,加大天然氣供應量和管網互聯互通建設。在天然氣使用方面,明確新增天然氣量優先用于城鎮居民和大氣污染嚴重地區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點支持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和汾渭平原,并強調“煤改氣”堅持“以氣定改”,確保老百姓用得上。同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擴大中央財政支持清潔取暖試點范圍,完善相關價格政策,確保老百姓用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