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深圳市2024年促進汽車出口工作方案》正式印發。從增加本地汽車制造廠出口車型產量、擴大二手車出口高能級主體數量、加快二手車出口手續辦理效率、提升汽車出口運輸保障能力、增強汽車出口配套綜合服務能力等6方面,提出24條具體舉措,進一步搶抓汽車出口發展機遇,縱深推動汽車“產運貿”一體化發展,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車城”。
為持續提升新車制造企業出口能力,《方案》提出加快比亞迪深汕汽車工業園二期建設進度,支持車企在深制造基地生產出口車型,提高產能利用率,增加出口產品產量;推進汽車產貿協同開拓海外市場,充分發揮深圳供應鏈企業集聚及國有企業海外渠道豐富優勢,組織全市重點供應鏈企業對接造車新勢力企業,對接微型低速純電動車制造企業,協同做大海外增量。
為有序提升二手車出口企業能級,《方案》提出培育20家以上有實力、高水平、符合條件的企業獲得二手車出口業務資質,形成二手車出口企業集群;推動信用記錄良好、資金實力雄厚且具備二手車車源整合、海外市場拓展、售后服務保障等能力的汽車經銷商、供應鏈企業、國有貿易企業加強合作;支持企業建立二手車出口整備基地,推進國三、國四等燃油車二手車整備出口或拆解零部件再制造利用業務。同時,針對二手車出口各項手續辦理,《方案》還提出開通出口許可證辦理快速通道、開通車管業務辦理綠色通道、增設二手車出口上牌“周轉指標”、開展出口退稅業務輔導、加快海關車輛查驗處置等一系列舉措,最大力度提高二手車出口辦理效率。
為有效增強深圳口岸汽車出口運輸能力,《方案》提出增加滾裝船航線,爭取更多外貿汽車航線以深圳為始發地或停靠深圳港口;支持企業購置滾裝船,與船企簽訂長期協議;支持汽車出口企業參與航運貿易數字化試點,采用電子提單等國際貿易新規則提高出口運輸效率;加大對集裝箱、中歐班列出口汽車支持力度,滿足小型車企、汽車貿易商和二手車等多頻次、小批量的出口運輸需求;指導企業辦理海事危化品手續等。
為進一步完善汽車出口配套綜合服務體系,《方案》提出支持企業用好綜合保稅區場地及出口監管倉閑余空間,推進在深出口汽車“入區(倉)即退稅”,降低汽車集港等待船期成本;支持企業采用中國(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備案單證電子化系統”,將一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控制在3個工作日之內;優化出口信用保險扶持政策,支持汽車出口、海外設廠、海外設立研發中心投保,支持出口企業完善售后服務體系;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對出口汽車提供境外消費金融產品;鼓勵汽車制造企業和貿易型企業加快汽車散件出口,對企業降低物流成本、赴境外參加展會等給予支持,以及積極組織企業應對國外碳足跡認證、標準準入等技術性貿易措施等。
深圳市2024年促進汽車出口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搶抓汽車出口發展機遇,縱深推動汽車“產運貿”一體化發展,加快打造“新一代世界一流汽車城”,按照《關于支持新能源汽車貿易合作健康發展的意見》《二手車出口有關事項的公告》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增加本地汽車制造廠出口車型產量
1.支持本地車企制造基地生產出口車型,提高產能利用率,增加出口產品產量,協調本地汽車制造廠以深圳基地企業作為主體開展相關車型出口業務。(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坪山區政府、龍華區政府、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2.加快深汕汽車工業園二期建設進度,爭取布局生產中高端海外暢銷車型。(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坪山區政府)
二、推進汽車產貿協同開拓海外市場
3.充分發揮深圳供應鏈企業集聚及國有企業海外渠道豐富優勢,組織我市重點供應鏈企業對接造車新勢力企業,對接微型低速純電動車制造企業。(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國資委、前海管理局)
4.加快推進我市與重點汽車集團戰略協議落地實施。(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
5.支持在深汽車相關貿易、運營、銷售等企業主體爭取汽車制造企業出口授權。(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南山區政府、坪山區政府)
三、擴大二手車出口高能級主體數量
6.廣泛挖掘、引進和培育二手車出口潛在企業,推動信用記錄良好、資金實力雄厚且具備二手車車源整合、海外市場拓展、售后服務保障等能力的汽車經銷商、供應鏈企業、國有貿易企業加強合作,協同拓展二手車海外市場。[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國資委、前海管理局、各區政府(大鵬新區管委會、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
7.組織開展二手車出口資質企業認定備案,推動20家以上有實力、高水平、符合條件的企業獲得二手車出口業務資質,形成二手車出口企業集群。(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8.推動淘汰國三、國四等燃油車由報廢轉化為二手車整備出口或拆解零部件再制造利用業務,支持企業建立二手車出口整備基地,為批量出口提供更多符合要求的車源。(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四、加快二手車出口手續辦理效率
9.“一對一”指導二手車出口企業申領出口許可證,開通許可證辦理快速通道。(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0.推動二手車轉讓過戶和轉讓待出口業務受理實現全市車管所和二手車交易市場機動車登記服務站全覆蓋。授權汽車4S銷售店提供新車登記入戶、轉移待出口、車輛注銷一站式服務。開通綠色通道,支持出口企業結合工作實際,批量辦理二手車出口業務。(責任單位:市公安局)
11.設置二手車出口上牌“周轉指標”,專項用于二手車出口企業收購全國汽車在深圳辦理車輛轉讓登記。(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2.開展面向二手車出口企業的出口退稅業務輔導,積極探索向不同類型二手車出口業務提供個性化服務,幫助企業加快出口退稅。(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深圳市稅務局)。
13.落實二手車出口全國通關一體化模式和“一批一證”優惠措施。加快車輛查驗、處置效率,提高出口通關效率。(責任單位:深圳海關)
五、提升汽車出口運輸保障能力
14.增加滾裝船航線,爭取更多外貿汽車航線以我市為始發地或停靠我市港口。(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深汕特別合作區管委會、深圳港集團)
15.支持企業購置滾裝船,建設自有外貿滾裝運輸船隊。(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6.鼓勵汽車出口企業集中貨源,與船企簽訂長期協議,穩定外貿滾裝船班次。(責任單位:市商務局)
17.支持汽車出口企業參與航運貿易數字化試點,采用電子提單等國際貿易新規則提高出口運輸效率。(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交通運輸局)
18.加大對集裝箱、中歐班列出口汽車支持力度,滿足小型車企、汽車貿易商和二手車等多頻次、小批量的出口運輸需求。(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
19.指導企業按照相關國際公約和國內法律法規要求,落實新能源汽車海運出口相關安全保障措施,依法辦理船舶載運污染危害性貨物或者危險貨物進出港口行政許可手續。(責任單位:深圳海事局)
六、增強汽車出口配套綜合服務能力
20.指導企業用好綜合保稅區場地及出口監管倉閑余空間,支持在深出口汽車“入區(倉)即退稅”,降低汽車集港等待船期成本。(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前海管理局、鹽田區政府、深圳海關)
21.支持企業采用中國(深圳)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出口退稅備案單證電子化系統”,保持一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業務平均辦理時間在3個工作日之內。(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深圳市稅務局)
22.優化出口信用保險扶持政策,支持汽車出口、海外設廠、海外設立研發中心投保,支持出口企業完善售后服務體系;鼓勵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等對出口汽車提供境外消費金融產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中國信保深圳分公司)
23.鼓勵汽車制造企業和貿易型企業加快汽車整車及散件出口,對企業降低物流成本、赴境外參加展會等給予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交通運輸局)
24.指導幫助企業應對國外碳足跡認證、標準準入等技術性貿易措施,應對反補貼調查等貿易限制措施。(責任單位:市商務局、深圳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