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區域性“電荒”仍在蔓延電監會最新監測顯示,“最近一周,重慶、湖南、安徽等地出現拉閘限電;浙江、貴州、廣東、湖南、江西等地實行錯峰用電;從中西部青海、湖北、湖南等傳統缺煤省份到山西、...
區域性“電荒”仍在蔓延
電監會最新監測顯示,“最近一周,重慶、湖南、安徽等地出現拉閘限電;浙江、貴州、廣東、湖南、江西等地實行錯峰用電;從中西部青海、湖北、湖南等傳統缺煤省份到山西、陜西、河南等產煤大省都出現缺煤停機現象。”
煤電價格機制不順是“電荒”發生的關鍵原因,其背后則是電力體制改革的不力作祟。2004年,國內大面積缺電,其根本原因是電改滯后。時至今日,“電荒”產生的基本動因仍然存在,電力供應緊張不可避免反復出現。
從本質上講,“電荒”是電改不力的惡果,華中、華東、華南等地區正在為此付出代價,政府部門難辭其咎。
電改緣何不力?
2002年2月國務院下發《電力體制改革方案》,確立“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四大改革任務。
在廠網分開改革中,原國家電力公司被拆分為兩家電網公司、五大發電集團及四家輔業集團。而其后的改革幾乎陷入停滯。
參與電力體制改革的諸多專家及退位官員,已在這場利益再分配中略顯疲憊,對改革往事不愿意再多談。他們之中一度有人認為,現在電改不具備條件,電改思路太過理想化。
一位原電改領導小組高層人士告訴記者:“如果沒有中央部門或機構的強力推進,電改目標很難實現。”
“ 十一五 期間電改主要集中在主輔分離、輸配分開,過程異常激烈。目前,主輔分離有所動作,但輸配分開沒有任何進展。輸配分離涉及電網企業利益,等同于將國家電網、南方電網等企業肢解。”上述人士說。
在“十一五”之初,電改小組提出選擇試點先行財務分開、逐步推進的思路。此舉遭到電網企業的高聲反對,甚至有人稱:“配電是電力終端市場,涉及千家萬戶。一旦輸配分開,中國將出現大規模缺電。”
再加上配電側較為復雜,涵蓋農村電網、城市電網、不同電壓等級;輸配之間資產如何劃分、成本如何厘清等問題,沒有找到合理的解決路徑。“輸配分離一直停滯至今。”
另有知情者透露,2006-2008年期間,沒有中央高層領導過問電改進展。電力市場化改革在國家議事日程上,并沒有被擺在重要位置,既有的改革思路已被架空。
2003年國務院重組電力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組長由時任發改委主任馬凱擔任。2008年馬凱赴任國務院秘書長后,電改小組組長一直空缺至今。
自2002年電改啟動以來,歷年政府工作報告、經濟工作報告均對電力體制改革有描述。“十二五”規劃再次提出:“積極推進電價改革,推行大用戶電力直接交易和競價上網試點,完善輸配電價形成機制,改革銷售電價分類結構。”
電改能否從紙面文字上升到實際行動中,尚無答案。電改推進為什么不力?政府部門恐難辭其咎。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劉振秋近日撰文解釋稱,“實行廠網分開后,上網電價仍實行政府管制,(這)是我國所獨有的。難道是政府管制機構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貪戀權力嗎?實際情況并非如此。問題出在,改革制度實施過程中缺乏全面、系統的設計和強有力的推動。”
競價上網邁不開步子
如果競價上網制度能夠成行,“電荒”或許能夠緩解。
2002年廠網分開,我國電力行業迎來難得的市場化機遇。理論上,我國具備電價市場化的基礎條件。但時至今日,國內上網電價仍實行政府管制,競價上網的機制仍沒有建立。
上述電改領導小組高層告訴記者:“2006年電監會提出競價上網方案,選擇試點由電廠每15分鐘報價一次,電力調度優先安排低價電。如果電廠沒有競爭力,就退出市場。但這一提法沒有被采納。”
“政府部門為求平穩,放緩改革步伐,競價上網的步子邁不開。但是,如果不改革只能原地踏步,難以轉變原有發展方式。” 他說。
與競價上網思路相悖,至今我國對上網電價仍采取計劃模式,以“大鍋飯”方式平均分配電量,“人人有飯吃”。
目前,發電企業年度合同量多由政府調控,電網企業具體組織簽訂,電力調度交易機構負責實施。地方政府在制定電量預期調控目標時,采用“大鍋飯”式分配方法,沒有企業公認的規則。
在這種制度安排下,發電企業只有生產產品的權利,沒有對產品進行自主定價、分配和銷售的權利,不能根據企業經營情況,機組狀況、能耗和排放水平自主安排生產。
“電廠只能按照固定電量和發電小時數生產。完全沒有按照市場規律行事。同時,競價上網也能提高發電企業積極性,促使其降低管理成本。目前,電廠對國家政策依賴性大,寄希望于國家發改委提高價格。”上述人士直言。
發達國家競價上網已是常態。比如,英國最初的電力市場集中競價模式,規定發電企業每半小時報價一次,電網(交易中心)按系統的邊際成本價格調度并與發電結算。
臨時行政干預不解渴
從政府職能定位來看,政府部門更應專注于建立經濟發展的長效機制。相反,無論是限價令、約談,還是小幅上調上網電價等臨時干預政策,都只能暫緩燃眉之急。
繼4月份上調山西、河南等十余省上網電價后,國家發改委臨時上調江西、湖南和貴州三省火電上網電價2分/度。
電力行業改革派人士評價稱:“政府部門對傳統的價格管理方式駕輕就熟,對價格改革帶來的連鎖反應心存忌憚。但行政手段已經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煤電價格矛盾,電改更不能用臨時行政干預替代。”
在不確定的市場環境下,政府應該成為規則制定者,而非沉浸在價格掌控中。
2004年年底,國家出臺煤電聯動政策。規定以不少于6個月為一個煤電價格聯動周期,若周期內平均煤價較前一個周期變化幅度達到或超過5%,便將相應調整電價。
此政策在執行兩次之后便被凍結,取而代之的是一次又一次臨時價格調控。
發改委價格司副司長劉振秋建議:“保持現行煤電聯動原則、方向不變的前提下,適當修改規則并堅定不移地執行到位。煤電聯動機制是電力價格實行政府管制條件下,解決煤電矛盾正常合理的路徑選擇。”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