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家發改委網站9日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和國家能源局等部門日前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2019年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認真落實鋼鐵、煤炭行業處置“僵尸企業”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分類處置“僵尸企業”,確保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處置工作。
通知提出,2016年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扎實推進重點領域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累計壓減粗鋼產能1.5億噸以上,退出煤炭落后產能8.1億噸,淘汰關停落后煤電機組2000萬千瓦以上,均提前兩年完成“十三五”去產能目標任務。
通知要求,尚未完成壓減粗鋼產能目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力爭在2019年全面完成任務;尚未完成煤炭去產能目標的地區和中央企業,在2020年底前完成任務;繼續大力淘汰關停不達標落后煤電機組。對于長期停工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沒有生存能力和發展潛力的“僵尸企業”,加快實施清算注銷、破產清算、強制注銷。對于已喪失清償能力、但有一定發展潛力和重組價值的“僵尸企業”,加快實施破產重整、兼并重組、債務重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