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和《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2005〕40號),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促...
為貫徹《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國發〔2004〕28號)和《國務院關于發布實施〈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的決定》(國發 〔2005〕40號),進一步加強宏觀調控,促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和產業結構調整,依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05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令第 40號)和國家有關產業政策、土地供應政策,國土資源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制定了《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本)》和《禁止用地項目目錄(2006年 本)》(以下分別簡稱《限制目錄》和《禁止目錄》)。
其中四項磨料磨具行業項目被限制或禁止用地
限制用地項目目錄
直徑400毫米及以下各種結合劑砂輪制造項目
直徑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剛石切割鋸片制造項目
禁止用地項目目錄
普通高速鋼鉆頭、銑刀、鋸片、絲錐、板牙項目
棕剛玉、綠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燒結塊及磨料制造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