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記者今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獲悉,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年檢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據此,總局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
記者今日從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獲悉,國家工商總局發出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業年度檢驗工作,年檢改為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據此,總局決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對領取營業執照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企業年度檢驗工作。
通知提出,國務院發布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改革個體工商戶驗照制度,建立符合個體工商戶特點的年度報告制度;探索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制度。
據悉,現行年度檢驗制度對于各類市場主體來說負擔不小,不僅花費較多時間和精力,還可能由于年檢錯失市場機會。而年檢改為年報制度,一方面方便企業按時公示年度報告,增強企業披露信息的主動性;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社會的監督力量,促進企業自律和社會的共治。
工商總局要求各級工商部門按照國務院發布的《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抓緊做好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實施準備工作,各級工商機關要向社會公眾廣泛宣傳將企業年度檢驗制度改為企業年度報告公示制度的意義。同時,結合本地企業和經濟發展實際,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依法查處各類違反企業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切實履行監管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