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為加強銷售網絡建設,進一步規范銷售合同的簽訂,確保合同的嚴肅性及公司內外工作的高效銜接,近日,三門峽明珠電冶銷售部根據合同要求統一規范銷售合同。首先,銷售人員在簽定銷售合同時應使用...
為加強銷售網絡建設,進一步規范銷售合同的簽訂,確保合同的嚴肅性及公司內外工作的高效銜接,近日,三門峽明珠電冶銷售部根據合同要求統一規范銷售合同。首先,銷售人員在簽定銷售合同時應使用格式化合同,嚴格要求有合同簽署代理人的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經合同雙方簽署即可生效。如果簽定雙方為新合同,要在合同上注明是新客戶。銷售人員對外簽約要求在權限范圍內進行操作。對于需要上報公司確認后再簽定的,要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內部評審后再與對方簽約。
其次,銷售人員在簽定銷售合同時,要求合同中質量標準要寫清楚,產品規格型號都要注明,嚴格按照我們產品所能達到的質量范圍去簽訂。要求合同中標明終止合同的期限;要求合同上寫明訂貨單位全稱、聯系人、電話、開戶行、帳號、增值稅號、簽定日期、交貨日期、地點、合同號、簽定人印章等。
再次,合同簽定后,一切有關資料交于銷售部由專人保管備案,建立合同網絡管理,執行完的合同要建檔保留,并在每份合同上表明序號。在合同臺帳上注明“待完成”“正在完成”“已完成”等字樣,以便更加清晰地了解合同的執行情況。
通過加強合同規范化、科學化、法律化,有效提高明珠電冶對內、對外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將產生巨大的推動力。
明珠電冶通訊員: 李真真